编辑: 阿拉蕾 | 2015-02-19 |
四、广泛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各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结合"清明节"、"三月三"、"五一"期间学生外出活动增加、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和气候变化等情况,充分利用主题班会、校园广播、宣传板报等多种形式,在全校范围内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以预防溺水死亡、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拥挤踩踏、校园火灾以及自然灾害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特别要加强学生预防溺水安全常识教育,重点教育学生掌握正确的救生方法,切实提高学生在突发溺水事故时的自救自护能力.同时,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与家长的联系,通过召开家长会、发送提醒短信、组织家访等多种方式,及时向家长发布预防溺水等安全提示,引导家长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学生课余时间、周末和节假日看护和教育,共同做好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五、认真做好值班应急和信息报送工作 "清明节"、"三月三"、"五一"假日期间,各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要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遇有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妥善处置.要加强安全稳定信息收集,完善信息上报机制,确保通信联络畅通.重大突发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现象.节日期间的信息报市教育局值班室,
电话:3200531. 附件:关于做好清明节、"三月三"、劳动节和汛期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安稳〔2018〕7号) 北海市教育局 2018年3月30日 公开方式:公开 北海市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