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2015-02-20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1 1通用合同条款

41 2 专用合同条款

42 3 合同附件格式

43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50

第六章 图纸51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52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53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FHT2019-0413-GC18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湖街道办事处湖滨社区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长春市朝阳区南湖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湖街道办事处湖滨社区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2.2招标范围:南湖街道办事处湖滨社区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2.3 计划投资额:212.2753万元;

2.4 建设地点:朝阳区人民大街6969号(原院内锅炉房即朝阳区人民大街179号);

2.5 计划工期:2019年5月29日至2019年9月26日,共计120日历天;

2.6 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6年-2018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办【2018】12号文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中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备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 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9年4月29日至2019年5月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7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处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份);

(2)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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