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5-02-20 |
(4)原版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6)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7)外省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自行支付手续费(邮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单位详细邮寄信息后
5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11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亚经贸新闻 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朝阳区南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繁荣北胡同228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365439951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于玲利、孙悦
电话:0431-
89203935、85210229 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 招标人:长春市朝阳区南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繁荣北胡同228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3654399511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于玲利、孙悦
电话:0431-
89203935、85210229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1.1.4 项目名称 南湖街道办事处湖滨社区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1.1.5 建设地点 朝阳区人民大街6969号(原院内锅炉房即朝阳区人民大街179号) 1.2.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南湖街道办事处湖滨社区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1.3.3 计划投资 212.2753万元 1.3.4 计划工期 2019年5月29日至2019年9月26日,共计120日历天;
1.3.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项目经理资格: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年01月01日-2018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且2018年不亏损.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6年01月01日-2018年12月31日)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 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其他要求: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办【2018】12号文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中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企业的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如有疑问以文本形式加盖公章递交至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电子档疑问发到[email protected]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投标人如有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