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5-02-21 |
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张万青,联系
电话:0371-67756883.
(二)教育厅督查.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我厅将委托河南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组织专家随机抽取部分高校,采取查阅资料、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高校教学实验室进行督查,并对抽查结果不合格的教学实验室及高校进行通报.
三、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高校顺利开展实验教学和人才培养至关重要.各高校要切实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厌战情绪、麻痹松懈思想,切实增强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全省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
(二)明确责任.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是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领导责任人,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负有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职责;
学校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
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学校教学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
学校教学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不履行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导致严重后果、酿成重大事端的,要依规依纪严肃查处和追究责任.
(三)加强建设.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各高校要分级分类、建档立案,加强制度建设和资金投入,逐项明确隐患整改要求与负责人员,实行挂牌、整改、销号闭环管理,防止安全风险隐患失控引发事故.同时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和危险品信息数据库建设,积极探索建立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
(四)遵守纪律.各高校要为检查组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接待检查组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检查组专家要认真履职尽责,廉洁自律,不接受学校的礼品、礼金、土特产等.各受检学校负责接检查组到达本校.
四、联系方式 教育厅高教处 白威涛:0371-69691868 河南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秘书处 张万青:
电话:0371-67756883 (传真),18623718819;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00号河南工业大学实验室管理处. 附件: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 2018年6月12日附件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 序号 检查工作项目 检查情况 符合不符合不适用备注
1 组织体系 1.1 安全责任体系 1.1.1 构建由学校、二级单位、教学实验室组成的三级联动的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由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分管高校教学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重要领导责任人、学校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本单位主要领导责任人、教学实验室负责人本实验室直接责任人的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制 1.1.2 有专、兼职教学实验室安全员 1.1.3 建立教学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体系,所有实验用房都须明确安全责任人 1.1.4 各单位与所属实验室及个人签订《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2 规章制度 2.1 安全管理制度 2.1.1 有符合学科实际的安全管理制度 2.1.2 有安全检查与值班值日制度 2.1.3 有实验操作规程(含安全注意事项,特别是对于危险性实验与操作) 2.1.4 有仪器操作规程(含安全注意事项) 2.1.5 有可操作的应急预案 2.2 规章制度的执行 2.2.1 建立安全检查和值日台账且记录规范 2.2.2 将有操作指导性的制度、规程上墙(特别是有危险性的操作) 2.2.3 对于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以适当方式及时通知被查实验室,如进行网上公示、发送整改通知书等 2.2.4 检查出的问题得到及时整改且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