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5-02-22 |
场镇社区组织抢险队,协助卫生、环卫部门搞好社区卫生、防疫、清污、清淤工作,保险部门做好灾民保险赔偿善后工作;
做到各驻乡单位、学校做好本单位的生产、生活自救.做到灾民有吃、有住. 6.2救灾奖励与处罚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乡人民政府将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在执行抗灾抢险任务时,组织严密,指挥得当,防守得力,奋力抢险,出色完成任务者;
2、在危险关头,组织群众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抢救群众有功者;
3、为防灾调度、抗灾抢险献计献策,效益显著者;
4、其他有特殊贡献,成绩显著者.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拒不执行经批准的防御灾害方案,或拒不执行防灾领导小组的防灾调度或防灾抢险指令的;
2、对擅离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或个人,要追究其主要负责人责任;
3、玩忽职守,或在抢险的紧要关头临阵脱逃的;
4、挪用、盗窃、贪污防灾救灾资金或物资的;
5、其他危害防灾抢险工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