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5-02-23 |
经现场检查及建设项目联席会研究(2015年第6次专题会议),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河口区孤岛镇光明路南、协作路西.主要改建内容为:拆除现有的6套立式麻石文丘里脱硫除尘器,安装6套布袋除尘器,升级现有麻石旋流板喷淋脱硫除尘器,新建脱硫车间,对原有沉淀池进行改造扩建,设置再生池、pH调节池及泵房等,项目总投资1860.5万元.2014年8月20日东营市环保局对《孤岛东锅炉房环保设施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东环建审[2014]5052号)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14 年11 月建设完成,胜利石油管理局环境监测总站2015年1月20日至21日进行现场监测,市环保局于2015年1月13日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脱硫液循环使用,锅炉及软化水系统排水经沉淀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合理布局,选用了低噪声设备,采取了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
干灰、脱硫副产物全部外售综合利用;
建设单位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制定了突发事故环境应急预案.
三、胜利石油管理局环境监测总站编制的《孤岛东锅炉房环保设施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一)1#锅炉、2#锅炉、3#锅炉、4#锅炉5#锅炉、6#锅炉合用一根60m高排气筒. 锅炉除尘后总排气筒排放的烟尘、SO
2、NOx测得最大浓度值分别为29 mg/m
3、95 mg/m
3、206 mg/m3,均符合《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表2中的排放限值和鲁环函[2014]420号文件要求.
(二)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5.3dB(A);
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4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本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项目投运后,你公司要加强各类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停运等情况,要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如实记录备查.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降低环境风险.
六、由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对该项目进行环境日常监督检查.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4月29日 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胜利石油管理局安全环保处.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4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