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5-02-23 |
(五)关于2014年中德农牧科技公司建设工程补助(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核查表中分管领导未填写核查意见和时间;
2015年金斯红规模健康养殖项目中,项目申报考察表中考察组长、成员未填写意见和签名的问题. 目前,该项目考察组组长就此问题做出深刻检查,并表示在今后执行项目期间坚决克服工作中麻痹思想,认真完成项目的审核把关、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制定了《尧都区畜牧兽医局项目管理办法》,今后所有项目从申请申报、建设实施、考察验收等环节做到规范执行,确保国家资金安全并发挥出示范支持作用.并成立了项目督察组,对这次巡察组提出的存在问题立即逐一整改.
(六)关于2013年牧丰养殖合作社农牧业三场及小水生产补助50000元项目中,未按有关规定建立规范的项目档案和2015年宏友昌农业开发公司畜禽养殖减排资金80000元项目中,建设的污水池未达到标准,以及会计资料不完整、不规范的问题. 宏友昌污水池未达标的问题,目前已督促养殖场启用厂区北边前期修建的污水池(180立方米),对污水池进行全面维修,达到防渗,以防止对地下水源的污染.对未使用的干清粪专用堆粪场,开始启用,严格执行干湿分离干清粪制度,同时积极落实与黄寺头村农户签订的土地消纳粪污协议,完善台账记录,实现粪污达标排放. 牧丰养殖合作社为建立规范项目档案的问题,已责令该养殖场建立健全项目档案,把缺失的档案及时补充完整,已完成.
(七)关于2013年宝星鑫农牧科技公司养殖大县奖补资金50000元和2014年中德农牧科技公司建设工程补40000元,未及时拨付的问题.
1、宝星鑫农牧科技公司2013年生猪养殖大县奖补资金,分两批进行拨付,由该公司提供资金使用票据后于2013年6月拨付150000元,2014年项目验收后拨付剩余50000元,该公司于2015年2月提供50000元收据后,我单位及时拨付了结余资金.
2、该项目资金为中德农牧科技公司201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结余资金,该项目资金用于定点从盐湖区新龙丰畜牧有限公司引进晋汾白猪96头,并与盐湖区新龙丰畜牧有限公司签订购货合同.根据合同我单位于2014年11月拨付中德农牧科技公司项目资金200000元,由于种猪数量紧缺,2015年10月中德农牧科技公司晋汾白猪引种到位,并提供了引种发票,我单位于同年10月23日及时拨付了结余资金. 为了更好的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规范项目申报程序,健全项目账务资料,经党组研究决定,专门成立了项目监管领导组,对项目进行全方面的监督,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57-2228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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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尧都区畜牧兽医局党组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