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2015-02-27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自动享受功能模块使用说明(2017年12月升级版) 2017年12月升级版主要升级内容:

1、将原来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信息台账中税法加速折旧条件的选择放在采集环节,解决税法加速折旧条件确认后无法保存的问题,同时在非申报期也可以进行信息采集.

将原来采集环节中"使用年限"只能录整数的限定改为可以录入小数,解决纳税人有使用年限不是整数的问题. 具体操作

一、登录系统 输入登录用户、密码,登录进入安徽省12366电子税务局.

二、进入申报界面

1、点击"申报纳税",进入申报界面,如下图:

2、点击"申报纳税(国税、地税)",如下图:

三、固定资产初始化信息采集 固定资产初始化信息采集:用于初始采集固定资产相关会计和税法加速折旧条件信息.

1、进入申报树,点击"国税申报"-->"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初始化信息采集"模块.

2、点击"新增",进入采集界面,录入相关信息,如图: 固定资产初始化信息采集分会计信息和税法加速折旧条件两大类,其中会计信息包括固定资产名称、会计原值、使用日期、使用年限、预计残值(率)信息,税法加速折旧条件包括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固定资产类型、税法加速折政策、税法加速折旧方法、是否属于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税会处理是否一致、缩短折旧年限(年)、税法规定最低折旧年限(年). 其中带*号的为必填项目. 有关项目填选注意事项: "使用日期":填写固定资产实际投入使用的日期,不是计提折旧的日期.如某固定资产2017年5月1日投入使用,6月份开始计提折旧,此处应填写2017年5月1日. "使用年限":填写该资产实际使用年限,如果使用年限不是整年的,可填写小数,如使用年限为2年3个月,填写2.25年.会计上一次性扣除的,要填写"0". 因为当前享受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在会计上应处在尚可使用期间,因此资产的"使用日期"和企业填报的资产折旧年限与当前时间有一定的逻辑关系,当不满足条件时会出现以下提示. "预计残值和预计残值率(%)":只需填写一项即可,主要用于计算折旧时确定残值使用. ④"固定资产计税基础":系统默认为资产原值,可进行修改,作为税法折旧和正常折旧的计算依据. ⑤"固定资产类型":该项目的选择,一是用于对应申报表资产类型栏次,二是在税会一致的情况下,依据该选项对应的税法最低折旧年限进行正常折旧额的计算. ⑥"是否属于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该项目仅为重点行业小微企业进行选择. ⑦"缩短折旧年限(年)":该项目税法加速折旧方法为"缩短折旧年限",且税会处理是否一致为"否"时填写.系统默认缩短折旧年限为该类型资产税法最低折旧年限的60%,可修改.税法折旧额根据该项目填写年限计算 ⑧"税法规定最低折旧年限(年)":该项目为税会处理是否一致为"是"时,系统自动带出固定资产类型对应的税法最低折旧年限,不可修改.正常折旧额根据该项目年限进行计算.

3、采集信息也可通过模版导入方式,批量导入数据.点击"导入",进入导入界面,如图. 根据系统提供的《固定资产初始化信息批量导入模版》,完成模版的数据填选.点击"请选择文件",进行文件选择后,再点击"导入",将模版数据批量导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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