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 2015-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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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只讲权利、不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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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遵守业主公约和小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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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拖欠物业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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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业主委员会有特权化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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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业主大会成立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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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业主大会开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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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业主委员会运作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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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业主委员会成为物业企业对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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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业主委员会活动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 E物业服务企业方面: e
1、从业人员素质跟不上物业管理发展要求;
e
2、企业缺乏管理、技术人才;
e
3、企业从业人员待遇低,流动性大;
e
4、服务费标准低;
e
5、服务费收缴率低;
e6企业效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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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企业连年亏损;
e
8、企业发展后劲不足 e
9、管理服务人员服务意识差;
e
10、承诺不兑现,企业信用意识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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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与兄弟企业压价竞争,不择手段恶意竞争. 本物业项目物业服务企业变更情况: 可按"
1、*****(物业服务企业名称),****年**月至****年**月.区局已备案(未备案)
2、*****(物业服务企业名称),****年**月至****年**月.区局已备案(未备案) ……"格式填写;
其他兼营情况:除物业管理以外的经营服务内容;
五、其他不明事项请联系市物业服务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7920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