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5-03-18 |
(二)办公场地和生活设施 1.办公用房能够满足实际需要,办公室应配备电话、办公桌椅、文件柜、计算机等,财务办公室应配备保险柜. 2.招收住宿学生的,其食宿场所应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学生宿舍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人. 3.设置的食堂、餐厅应能满足同期最大培训规模就餐需要.
(三)设施、设备及器材 1.消防培训机构配置的设施、设备及器材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和满足培训要求,租赁大型贵重培训设备的,租赁期不得少于3年. 2.消防培训机构配备的基本设施、设备、器材应符合表二要求. 表二 消防培训机构基本设施、设备、器材配备要求 序号 设备器材名称 单位 配备数量 备注
1 消防知识查询台 套1液晶显示;
具备查询各类消防知识、消防法规功能
2 灭火器 具50 包括手提式和推车式灭火器;
种类齐全
3 室内消火栓模拟装置 套1具备室内消火栓演示功能
4 消防安全标志 套1种类齐全
5 自救呼吸器 套50 用于自救呼吸器的训练和培训
6 缓降器 套5用于使用缓降器的训练和培训
7 火灾自动报警演示系统 套1具备模拟火灾报警系统功能
8 电器火灾演示系统 套1具备模拟电器火灾的演示功能 3.承担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培训的消防培训机构,除符合表二要求外,还应按照本规定附录A配备教学专用设施、设备. 4.承担灭火救援员职业技能培训的消防培训机构,除符合表二要求外,还应按照本规定附录B配备教学专用装备器材.
三、消防培训机构的师资条件
(一)管理人员 1.消防培训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具有3年以上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或企业工作经历. 2.教学、教务和招生就业指导负责人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能以上职业资格.
(二)教员 1.消防培训机构应具有与培训规模和培训专业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员队伍,教员应持有教师上岗资格证书或者取得相应专业的消防安全培训资格,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建筑、消防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五年以上消防相关工作经历的教员不少于10人,其中专职教员不少于5人. (2)专职教员应当不少于教员总数的二分之一. (3)消防安全管理、自动消防设施、灭火救援等专业课程理论教员和实习操作教员均不得少于两人. (4)专职教员应具备教师资格证书. (5)师生比应不低于1:30. 2.承担职业技能培训的理论教员,其学历和技能水平不应低于表三要求. 表三 承担职业技能培训的理论教员学历和技能水平要求 承担职业技能培训的等级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学历要求 中专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技能水平要求 ――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3.承担职业技能培训的实操教员,其学历和技能水平不应低于表四要求. 表四 承担职业技能培训的实操教员学历和技能水平要求 承担职业技能培训的等级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学历要求 中专 大专 本科 本科 本科 技能水平要求 高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持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
四、消防培训机构的师资管理
(一)教学管理 1.应按照经批准的培训项目、培训等级,依据相应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组织开展教学活动. 2.应制定教育培训大纲、教材和年度教学计划.教育培训大纲、教材和年度教学计划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的要求. 3.为学员提供有针对性的教材、讲义和相关资料,严格按大纲要求的时间和内容实施培训. 4.按照教学计划,合理选用讲授、研讨、角色扮演、案例、模拟等教学方法. 5.每期培训班应当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担任班主任,严格学员考勤,实行跟班听课制度. 6.每期培训班应当召开学员座谈会,听取对教师、课程设置、教材及后勤服务意见和建议. 7.通过调查问卷等方式,每年应当征求一次学员所在单位对培训质量与效果的意见. 8.每年应当组织一次管理评审,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认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