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2019-08-03
关于嫩江县大豆城豆制品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嫩江县大豆城豆制品加工厂: 你单位关于《嫩江县大豆城豆制品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送我局后,经认真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属新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总建筑面积 1932m2,包括生产车间1000m2,仓储库720m

2、办公室120m

2、食堂60m

2、锅炉房32m2.

项目经营范围包括大豆的收购销售和豆制品加工.年收购大豆

10000 吨,其中

7240 吨直接销售,2760 吨用于生产原料,年生产豆制品 2300t,其中水豆腐1000 t、干豆腐

800 t、豆腐干500 t.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占地面积6000m2,选址于嫩江县铁东街一委二组,选址合理,同意项目建设.

二、报告表对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周围敏感目标和环保目标介绍清楚,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准确,符合当地功能区划;

三、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淘,外运堆肥;

洗豆废水用吸排车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泡豆废水与设备清洗废水存于水箱中,每天运至嫩江县长琴养殖厂,作为养殖用水.

2、生物质锅炉产生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0m 高的烟囱排放,除尘效率 99%.颗粒物、SO

2、NOX 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 表2燃煤锅炉标准;

3、泡豆废水与设备清洗废水存放过程会产生异味气体,均密闭存储,每日交予嫩江县长琴养殖厂用于养殖,做到日产日清,排放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

4、项目选购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厂房密闭隔声,夜间不生产,采取这些减噪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生物质锅灰渣、豆渣.生活垃圾建垃圾箱1座,集中收集,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

生物质锅炉灰渣收集后作为有机肥原料,外售齐齐哈尔市三乐有机肥厂;

豆渣作为饲料外售嫩江县长琴养殖厂;

四、嫩江县大豆城豆制品加工厂建设项目由嫩江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监管,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要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嫩江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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