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5-03-19 |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中南空管局招待所维修改造工程中南空管局培训中心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1.2工程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南云东街28号广州区域管制中心. 1.3 承包范围: 按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4 承包方式: 按甲方审定的固定综合单价包干,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的有关资料(红线、平面图)、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施接驳点,水、电使用费由乙方支付.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2.3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4 委托 / 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复印件交乙方 / 份. 2. 5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协调现场各施工方的关系.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联系电话 .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乙方应当办理有关施工现场交通、环卫、施工噪声等管理手续,若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3.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5遵守国家或地方或行业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
服从物业部门的管理,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
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和住户的关系. 3.6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或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8按照中南空管局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交付竣工资料.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根据双方商定,工期为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个日历天. 4.2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3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经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不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工程质量: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建设规范,工程质量目标达到合格以上.凡因乙方责任,经验收达不到合格要求,必须返工到合格并承担因返工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保修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建设规范执行. 5.2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或地方或行业有关的建筑安装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