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5-03-23 |
一、该项目开业前,须报龙华环保所现场检查. 十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十
三、本批复文件和有关附件是该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的法律文件,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按规定其批复文件须重新报审核. 十
四、本批复各项内容必须如实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
五、环保申请过程中的瞒报、假报、虚报是严重违法行为,违法者须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深圳市龙华区环保和水务局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