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5-03-30 |
一、项目批复意见 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中允许类.
本项目为铜加工延压项目,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和经济发展局以鹰高新科经字〔2018〕57号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后,该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建设基本情况:项目位于鹰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岗片区(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6°52'
11.87 、北纬28°12'
17.28 ).本项目依托现有厂区建设,不新增用地.厂区东面为盛发铜业有限公司,东南面为捷凯机械有限公司,西面为罗家、马岗公租房,北面为科速达电子塑胶有限公司、川隆铜业、柏融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本项目属改扩建工程.在现有年产1万t裸铜线、包锡线工程基础上扩建无氧铜杆、裸铜线及包锡生产线,新增绞线生产线(包括裸铜线和包锡生产线),以阴极铜、锡锭等为原料,经熔化、连铸结晶、拉丝、包锡、绞线等工序,形成年产裸铜线、包锡线及绞线3万t生产能力.改扩建项目总投资约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18%. 项目建设要求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 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
项目设计、施工、招标文件应包括环保内容;
施工合同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三、项目建设的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 你公司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 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原则合理规划和建设厂区污水收集、循环和排水系统.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外排,部分循环冷却水定期作为清下水通过雨水管网排放.现有工程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龙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龙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B标准入白塔河.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为熔化炉废气;
包锡过程产生的含锡废气;
包锡过程及退火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熔化炉废气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高15m的2#排气筒排放,烟尘排放浓度应满足《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金属熔化炉标准要求;
包锡过程产生的含锡废气、有机废气及退火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由活性炭+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的废气分别通过高15m的1#排气筒和高15m的3#排气筒排放,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VOCs最高允许排放排放浓度为5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1.5kg/h.通过采取保持车间密闭,加强车间日常管理和厂区绿化等措施,有效控制厂区废气无组织排放,烟尘、锡及其化合物厂界最高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VOCs厂界最高浓度应满足2.0mg/m3限值要求.项目1#、5#生产车间应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2#、3#、4#生产车间应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永久性居住的建筑物、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