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5-03-30 |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为拉丝机、连拉连退火机、绞线机及上引炉等等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扩建项目新增固体废物主要废乳化液、废乳化液包装桶、拉丝铜泥、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废铜线、炉渣、收集的含铜粉尘等一般工业固废.固体废物须按 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 原则分类处置.废铜线、炉渣以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烟尘收集后外售.废乳化液、废乳化液包装桶、拉丝铜泥、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规定交由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并按规定设置符合防雨、防腐、防渗等相关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转移应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危险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5m2)、一般固废暂存库(占地10m2)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为防止项目物料及废水渗漏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等要求.建立厂区地下水监测监控制度,落实土壤环境保护责任,防止项目生产对厂界外环境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四、项目运行和竣工验收要求
(一)运行管理要求.你公司应建立公司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明确人员和生态保护职责,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二)环保竣工要求.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你公司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五、其它环保要求
(一)项目变更要求.本次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报批,项目批准后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二)违法追究.对已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日常环保监管.我局委托高新区环保分局负责对该项目建设及运行中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鹰潭市环境保护监察支队负责该项目 三同时 实施过程中的环境监察.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3月8日 抄送:污防科,市环境保护监察支队,高新区环保分局.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19年3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