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5-04-09 |
二、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收款单位(户名):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19000元整. 办理形式:保证金应以支票/电子汇款/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不得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现金或现金交纳单提交,不得通过投标供应商分支机构或第三者帐户转入,必须从投标供应商银行帐户汇出. 供应商自愿选择下列银行提交保证金:
(一)单位名称: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3050162613500000235
(二)单位名称: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市支行 银行账号:19245101040025216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窗口联系
电话:0577-65879515 十
三、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
四、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投标供应商必须先加入"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诚信库"(具体的办理流程详见《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诚信库办理指南》),再进行网上报名,才可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 3.投标供应商已进行报名并获取了招标文件而又放弃参加投标的,可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瑞安市分网(http://www.raztb.com)会员系统网上取消报名. 4.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中标成交的投标供应商,必须事先申请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请投标供应商登入"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登记注册. 5.根据浙财采监〔2012〕11号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已注册并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且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条件的,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可享受《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如小微企业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其所投产品制造商也须满足此规定,方可享受《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 6.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十
五、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慧、王芳 联系
电话:15857781500 传真:0577-65651924 地点:瑞安市安福路28号三楼
2、招标人名称: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
电话:0577-58912160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莘阳大道508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黄艳雁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