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5-04-12 |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 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 ―― 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新建年产400吨风力发电设备零配件、500吨交通防护栏项目 建设单位 常州市杰恒机械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刘琳 联系人 严彩萍 身份证号码
320405197104140244 通讯地址 常州经济开发区横山桥镇星辰路38号 联系电话
13775608053 传真 / 邮政编码
213000 建设地点 常州经济开发区横山桥镇星辰路38号 立项审批部门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批准文号 常经审备[2019]197号 项目代码 2019-320491-34-03-526630 建设性质 新建①生态红线 本项目距最近的横山(常州市区)生态公益林重要保护区二级管控区2.39km,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各类污染物均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并能达标排放. ②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2017年常州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均值和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二氧化氮、颗粒物、细颗粒物年均值和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均值均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超标倍数分别为0.025倍、0.04倍、0.34倍、0.06倍.项目所在区二氧化氮、PM
10、PM2.
5、O3超标,因此判定为非达标区.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通过进一步控制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氮氧化物的排放量,控制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等措施,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进一步改善. 本项目无生产污水产生,仅职工生活污水经横山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至三山港,三山港监测断面水污染指标COD、氨氮、总磷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质标准. 噪声现状监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③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资源,项目所在地水资源丰富,电力资源由当地电网公司输送,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没有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 ④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项目位于常州经济开发区横山桥镇,横山桥镇暂时未制定区域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上述分析,本符合产业政策及地方政策. (7)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10月17日发布的《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8]122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