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5-04-12

(二)优化产业布局.各地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修订完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应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 . 本项目从事风力发电设备零配件和交通防护栏的生产,选址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未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不属于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因此,本项目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苏政发[2018]122号)的相关规定相符.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 与区域规划相容性分析 (1)本项目位于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横山桥镇星辰路38号,根据出租方提供的房产证(武国用(2015)第05574)号,结合经开区发展战略规划--用地规划图,项目所在地为生产研发用地,本项目从事风力发电设备零配件和交通防护栏的生产,符合用地性质.根据2006年4月19日武进区环境保护局作出的《关于对横山桥镇工业集中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见附件10),横山桥镇工业集中区由北区、东区、南区三部分组成,东区工业集中区位于横山桥镇区东,整体面积4750亩,目前建成区750亩左右,规划为综合工业发展区;

南区位于横山桥镇西南,总面积2800亩,以重点发展电子行业为主;

北区位于横山桥镇区北面戚月公路沿线南北两侧,整体面积5300亩,规划重点发展冶金、机械及精细化工行业.本项目位于横山桥工业集中区东区,且为风力发电设备零配件和交通防护栏生产项目,符合横山桥镇工业集中区东区的综合工业发展区产业定位.结合《横山桥镇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本项目所在地区域给水、排水、供电、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完备,具备污染集中控制条件,符合区域总体规划、环保规划要求. (2)与《江苏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相容性分析 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2013〕113号)、《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项目所在区域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见表5. 表4 项目所在地附近生态红线区域一览表 名称 与本项目方位、距离 主导生态功能 红线区域范围 面积(平方公里) 一级管控区 二级管控区 总面积 一级 管控区 二级 管控区 宋剑湖湿地公园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SW、4.6km / 湖体及向陆地延伸30米以及成片的农用地 1.74 / 1.74 横山(常州市区)生态公益林 水土保持 NE、2.39km / 清明山和芳茂山山体,包括西崦村、奚巷村、芳茂村部分地区 1.05 / 1.05 本项目与横山(常州市区)生态公益林直线距离约为2.39km,不在上述生态红线区域规定的一级管控区、二级管控区范围内,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相容.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租赁常州市兴协机车车辆配件有限公司间空置厂房1000m2,电焊机、手持式磨光机等设备,从事风力发电设备零配件和交通防护栏的生产,设计产能为年产400吨风力发电设备零配件和500吨交通防护栏.该项目预计2019年9月开工,2019年10月建成投产.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详见表7. 表7 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 主体工程名称(车间、生产装置或生产线) 产品名称 设计产能(吨/年) 年运行时间* 租赁生产车间10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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