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 2015-04-22 |
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第四十七条 本协议履行期间,变更涉及劳务派遣人员切身利益的条款,甲乙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征得劳务派遣人员同意后,并采取书面形式确定. 第四十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劳务派遣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及附件作为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 劳务派遣人员对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的,甲乙双方均应当积极配合有关机构协调解决,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