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5-05-05

(三)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渣油加氢装置废保护剂、废瓷球,甲醇制氢分解变换反应废催化剂、VPSA废脱碳吸附剂、PSA废提氢吸附剂,废CALUS催化剂为一般固体废物,厂家回收处理;

废加氢催化剂、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或处置,转移时执行五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暂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控.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依托公司现有6600m3事故池,建立三级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

(六)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8.24吨/年、40.28吨/年;

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7.26吨/年、0.32吨/年以内.

(七)其它要求.报告书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为装置区、罐区、装卸区分别150米,依托的酸性水汽提、硫磺回收各700米,依托污水处理站500米围成的包络线.该范围内小刘村尚未搬迁,东营区人民政府印发了《东营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小刘村整体搬迁项目有关说明的函》(东区政字〔2015〕91号),经东营市勘察测绘院测绘,卫生防护距离内共有住户22户,目前你公司采取租赁的形式,目前房屋已腾空,东营区人民政府已出具证明,在小刘村搬迁之前,你公司一直租赁上述房屋,保持腾空.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由东营环保分局负责该项目整改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市环境监察支队不定期抽查.

四、你公司在完成整改后,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9月18日 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东营环保分局.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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