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2015-05-10
消除疟疾技术方案 (2011年版) 为加快我国消除疟疾工作进程,指导各地科学、规范地实施消除疟疾工作,确保到2020年全国实现消除疟疾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疟疾诊断标准》、《疟疾控制和消除标准》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消除疟疾工作应遵循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防治的原则,以传染源控制为核心,以监测工作为主导,突出重点地区,有效整合资源,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部门职责,加强能力建设,确保消除疟疾各项技术措施的落实.各地要根据当地疟疾流行情况及变化趋势,适时调整消除疟疾策略和相关技术措施.

二、传染源监测与控制

(一)病例诊断 1.诊断依据 (1)流行病学史 曾有疟疾传播季节在疟疾流行区(包括历史流行区)住宿、夜间停留史,或近二周内有输血史;

或有既往病史. (2)临床表现 ① 典型的临床表现:有周期性发冷、发热、出汗等症状,每天或隔天或隔两天发作一次.重症病例可出现意识障碍或昏迷等症状,主要并发症有脑损害、胃肠损害、休克、溶血、严重的肝肾损害、肺水肿、严重贫血、异常出血、低血糖、酸中毒等. ② 不典型的临床表现:有发热、发冷、出汗等症状,但热型和发作周期不规律,有类似感冒症状或伴有腹泻等胃肠道症状,也可有头痛、妄语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根据患者是否出现严重并发症,可将疟疾患者分为普通型病例和重症病例;

重症病例以脑型疟多见. (3)实验室检查 ① 病原学检查:显微镜检查血涂片查见疟原虫;

② 免疫学检测:疟原虫抗原检测阳性;

③ 基因检测:疟原虫特异性基因片段检测阳性. 2.病例诊断分类 (1)疑似病例:具有流行病学史,且临床表现不典型者. (2)临床诊断病例:具有流行病学史,且临床表现典型者. (3)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中实验室检查结果阳性的病例.根据感染人体的疟原虫种,确诊病例可分为间日疟、恶性疟、三日疟、卵形疟和混合感染等. (4)无症状带虫者:无临床症状,血涂片镜检查见疟原虫者.

(二)病例发现与报告 1. 病例发现 (1)村医务室(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下同) ① 在一类县,乡村医生(以下简称村医)对发现的疑似疟疾、临床诊断病例和不明原因发热病人,采制血涂片(要求每张血片涂制标准厚薄血膜各1个)送乡镇卫生院(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同)镜检,并填写 疟疾病例就诊登记表 (附表1).同时,对疑似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采制滤纸血样送乡镇卫生院备检.有条件的可采用快速诊断试剂盒(以下简称RDT)进行检测. ② 在

二、三类县,村医对发现的疑似疟疾、临床诊断疟疾病例和不明原因发热病人,应建议其尽快就近到乡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就诊. (2)乡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 ① 临床医生应根据患者的流行病学史(和既往病史)及临床表现进行初步诊断,对所有临床诊断为疟疾、疑似疟疾和不明原因发热的病人,及时开具检验单进行疟疾实验室检查. ② 检验人员负责采集病人血标本,制作血涂片进行疟原虫镜检,有条件的地区也可采用RDT进行检测;

对疑似疟疾、临床诊断和确诊的疟疾病例应同时制作滤纸血样(2滴血)或抗凝血样(2ml)冷冻保存、备查. 一类县乡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接到村医送检的血涂片后,应及时进行镜检并将镜检结果反馈送检医生. 在三类县中,不具备血涂片镜检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检验人员负责采集病人血标本制作血涂片及滤纸血样,由县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实验室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反馈给送检单位. 2. 病例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验检疫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村医一旦发现疑似、临床诊断和确诊的疟疾病例,应当在24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暂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应在诊断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送(寄)出传染病报告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各地出现疟疾突发疫情时,应根据《疟疾突发疫情处理预案》(卫疾控发[2006]55号)相关规定,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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