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5-05-29 |
I. 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
J. 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的. 上述审查只根据报价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只有通过上述审查的供应商方有资格进入采购程序. (2)澄清有关问题(若有必要) (3)比较与评价 A.评审小组将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文件进行评价、比较;
B.评审时,采购人可根据采购实际需求对原需求进行部分调整,调整可能涉及技术及商务方面的要求.采购内容有变动的,评审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供应商可根据报价情况和调整内容对其报价文件进行书面补充和说明,补充和说明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C.评审小组会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书面报价均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4)评审小组依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调整内容及其补充和说明、最终报价进行最终评审.评审结束后,评审小组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并签署评审小组意见书.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的推荐情况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人将采购情况形成政府采购评估报告,书面送达采购人.
11、成交条件: 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以及文件的其它方面情况确认供应商是否合格.如果评审小组认定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不是合理、公允的价格,或采购内容的其它方面情况不满足采购人要求,评审小组有权终止本次采购.
12、评审过程的保密与监督: (1)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推荐意见等,谈判小组及参加谈判会议的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报价文件的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评审小组施加任何影响,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13、成交通知书: (1)在报价有效期内,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推荐情况确定成交供应商,经大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备案,由采购代理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 成交通知书 ;
(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14、合同的签订: (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当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如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间内签订书面合同,将没收其保证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合同经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双方授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4)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成交供应商需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成交供应商不得对采购人的这种选择提出异议.
15、保证金提交及返还: (1)供应商请于2019年03月06日16:00时之前到大连腾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126000元的保证金,保证金请汇至 户名:大连腾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八一路支行
155260101 ( 汇款、支票以到帐时间为准),保证金形式应为支票、电汇、汇票、本票、银行保函. (2)采购代理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供应商办理投标保证金返还业务时,必须同时向我司返还大连腾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针对该项目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如未提供的,供应商必须向我公司开具等额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3)下列情况发生时,没收保证金: ①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