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2015-06-01

1、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8月6日15时30分.

2、响应性文件接收地点:孟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谈判有关信息:

1、谈判时间:同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谈判地点:同响应性文件接收地点.

十、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孟州市产业集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女士 联系

电话:0391-8396566 联系地址:河雍大街283号 2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

电话:15514722199 联系地址: 焦作市锦江现代城2期5号楼1单元601. 十

一、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公告发布的媒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孟州市委政府门户网》. 2018年7月25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公告中所述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2 采购人 :孟州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3 供应商 系指按谈判文件规定取得谈判文件并参加谈判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供应商代表 系指代表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5 服务 指谈判文件中所述相关服务的内容. 2.6 法定代表人 系指法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上)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

如为其他组织或个体经营者参加谈判会的,指营业执照上注明的负责人或经营者. 2.

7 重大违法行为 系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8 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是指: (1)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满三年的除外);

(2)被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期限已满的除外);

(3)被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的(期限已满的除外);

(4)被各级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的(已依法解除的除外);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合格的供应商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由注册所在地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3.3 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及项目要求的其它条件,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 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代理机构有关谈判的规定.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同时参加谈判活动. 4.谈判费用 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5.谈判文件的约束力 5.l 供应商一旦参加谈判会,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5.2供应商如认为本谈判文件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否则,将视为对本谈判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在谈判会开始后提出任何异议. 5.3 本谈判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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