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5-06-05 |
第一章 总则为确保转专业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六盘水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六盘水师院发〔2017〕58 号)、《六盘水师范学院关于印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六盘水师院发〔2018〕4 号)、《六盘水师范学院关于做好本学期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及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务处发[2019] 1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根据《六盘水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六盘水师院发〔2018〕4 号)文件要求及我院实际情况,成立了教育科学与音乐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林副组长:张凌峰 刘兴荣 成员:蒙贵莲 胡珠楠 李海君 丁顺科 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学科研科,由李海君任办公室主任.其具体职责为: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包括转出、转入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接受学生咨询、报名,以及提出拟转出、转入学生名单等.
第三章 转专业的条件
一、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勤学上进、品行端正;
(二)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在籍学生;
(三)注册手续齐备,缴清转出专业学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四)在校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五)身心健康,符合转入专业相关条件要求;
(六)学生确有兴趣或专长(通过校级及以上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或有能支撑兴趣、专长的相关证书等),通过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并经转入学院组成专家组认定;
(七)转专业(转入)学生,需参加转专业相关考核;
二、转专业的限制性条件:
(一)入学未满一个学期的,或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学生不能转;
(二)艺术类、体育类、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
(三)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不能互转;
(四)音乐、美术、体育、舞蹈类专业不能互转;
(五)在休学、保留学籍和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学生不能转;
三、具备下列特殊情况,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教务处审批,分管教学校长(或副校长)批准,可以转专业:
(一)因身体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
(二)休学后复学或降级学生,原修读专业已被取消或修读专业无对应年级;
(三)休学创业、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第四章 转出转入计划 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对学生转专业(包括转出、转入)的比例实行严格控制,转出、转入学生数分别控制在该专业一年级新生总数的 10%以内,如果申请转出、转入的人数超过该专业总人数的10%,学院根据学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第五章 考核方式、内容及录取
一、考核方式 考核采用面试方式,分 基础测试 和 专业能力测试 两个部分.
二、考核内容( 学前教育、小学教育)
(一)基础测试60分1.形象气质(必测)20分 五官端正、身材匀称、仪表端庄自然、衣着得体大方、举止稳重朴实、精神面貌良好. 2.思维及口语表达(必测;
朗读短文并回答问题)40分 逻辑思维清晰,表达完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