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5-06-06 |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写 8.要求 8.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条款、格式、表示、条件和规范等所有内容,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9.投标文件语言和度量单位 9.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就招标、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须以中文书写. 9.2除在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它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其中第(1)-(4)项为投标时资格审查必备条件,如果缺项则投标被否决.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相关证书等的复印件;
(3)产品厂家授权书(或授权经营代理证明)复印件;
(4) 投标保证金收据 说明:其中(1)-(4)为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如果缺项则视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格审查内容的不响应,投标将被否决. 证件齐全的投标人为合格的投标人. 10.2 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0.2.1 商务部分 (1) 投标函;
(2) 投标报价一览表 (3) 投标保证金提交证明;
(4) 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
(5)企业简介、投标人一般情况(后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及相关认证等资料复印件);
(6) 生产制造厂家授权或授权经营代理证明 (7) 投标产品名称、数量及报价明细表;
(8) 投标货物技术说明一览表;
(9) 所供货物组部件、备品、备件清单;
(10) 投标产品技术响应(偏离)表;
(11)合同条款偏离表;
(12) 产品质量承诺与保证措施;
(13) 安装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