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5-06-15 |
(四)拥有作为申报项目依托的自主知识产权;
(五)产品和服务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成长性,拥有良好的研发和管理团队,具备原始性、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可持续的技术创新意识和能力,具备较高的市场拓展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六)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投资人等无不良信用记录;
(七)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条件.
第四章 运作方式 第九条 由出资人出资,由基金管理人成立优质技改创新项目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有限公司,向合作银行专用账户存入保证金.合作银行应按国家有关制度严格管理存入的保证金,并提供不低于保证金总额10倍的贷款授信额度. 第十条 合作银行的贷款须投向符合佛山市产业导向并列入技改创新项目数据库的优质企业.各区经促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定期对有贷款需求的技改创新项目进行初审后联合上报,经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确认后纳入技改创新项目数据库,由基金管理人审核后推荐给合作银行.合作银行根据技改创新项目数据库内的项目承担企业独立审贷,对通过审核确认的企业项目提供贷款. 第十一条 单个企业申报的优质技改创新项目不得超过两个,单个项目贷款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且申请日期必须在基金的存续期之内,贷款的到期日可以超过基金存续期,最长不超过两年. 第十二条 基金融资项目的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确定,实际利率最高上浮不得超过同期基准利率的25%,除此之外不得以其他形式收取各种费用. 第十三条 基金的管理遵循市场运作、风险共担的原则,信贷风险由基金和合作银行共同承担.当出现补偿风险时,合作银行相应承担实际违约贷款金额本金的65%,基金承担35%.
第五章 补偿程序 第十四条 项目承担单位不能按期还本付息的,合作银行应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基金管理人,并发起资产保全,评估项目承担单位的还贷能力.贷款逾期60天后启动补偿程序,由合作银行向基金管理人申请补偿,经基金管理人报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将按照技改风险分担比例确定的补偿资金划入合作银行. 第十五条 对项目承担单位确实无法还款并被列入不良贷款的实际补偿损失,经基金管理人报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后在保证金中按约定比例支出.合作银行按照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对项目承担单位开展追偿,将回收资金按各方所承担的贷款本息损失比例划入各方账户. 第十六条 保证金支付的实际补偿损失经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在保证金中核销.具体核销办法由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管理人和合作银行另行约定. 第十七条 发生补偿的项目承担单位3年内不能申报各级、各类经济科技计划项目,恶意到期不还款的单位取消其申报各级、各类经济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 第十八条 合作银行需对项目贷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控,确保资金用于企业所贷的技改创新项目.合作银行应加强对项目贷款的监管,承担不良项目贷款的追偿责任,切实减少基金的损失.
第六章 日常管理 第十九条 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基金的决策机构,负责建立技改创新项目库,监督、评估、考核基金运作情况. 第二十条 佛山市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日常运营管理,包括协调金融机构关系、审核技改创新项目的贷款需求、贷款后续跟踪管理和信息反馈等. 第二十一条 与基金运作直接相关的费用在基金当中列支,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管理费、专家评审费、审计费用、诉讼费用等. 基金管理费由基本管理费和绩效管理费相结合,基本管理费按照基金管理规模2%提取,每年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