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2015-06-15

悬浮物不达标是临武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医疗废水处理工艺变更的主要原因.临武县中医医院在与相关专业污水处理设计单位(湖南清之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沟通后,申请将污水处理工艺调整为 医疗废水-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接触消毒池-脱氯-外排 的二级生化处理工艺,该工艺符合《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9-2013)的相关要求,且已被国内大多数医院采用.临武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的其他工程内容未发生变化.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2015】52号《关于印发环境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根据上述原则,本项目在原来选址基础上环境保护措施污水站处理工艺由 医疗废水-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接触池-脱氯-外排 变更为 医疗废水-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接触消毒池-脱氯-外排 ,处理规模不变,设计的进水水质、出水水质不变, 混凝沉淀池 设计变更为 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和二沉池 ,污泥处理措施由采用 漂白粉消毒+离心式脱水机 变更为 二氧化氯消毒+板框压滤机 ,臭气处理增加了活性炭吸附塔、15米排气筒及配套的集风管、集气罩、风机等配套设备,本次变更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是属于发生了重大变动,目前项目原污水站工程还未开工建设,本项目需编制变更环境影响报告. 受临武县中医医院委托,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变更情况环境影响评价说明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在现场调查和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变更报告. 编制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8)《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

(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订 2016.9.1实施);

(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1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令 第39号);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2014年第9号);

(13)《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

(14)《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 环办[2015]52号. 其它编制依据和工程资料 (1)环评委托书 (2)《临武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长沙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2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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