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5-06-15 |
(3)《关于的批复》 郴环函〔2013〕101号;
(4)《临武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医疗废水处理工程技术方案》 湖南清之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8.6;
(5)建设方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3 评价标准 本次变更前后环境质量与污染物排放的评价标准均不变,具体如下. 1.3.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2018年9月1日开始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修改单,标准中的限值不变),标准限值见表1-1. 表1-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名称 标准限值(mg/m3) 年均值 日均值 1小时平均 二氧化硫 0.06 0.15 0.5 二氧化氮 0.04 0.08 0.2 可吸入颗粒物 0.07 0.15 /
2、水环境: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表1-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序号 参数 Ⅲ类1酸碱度 6-9
2 悬浮物 ―
3 化学需氧量 ≤20mg/L
4 五日生化需氧量 ≤4mg/L
5 氨氮 ≤1.0mg/L
6 粪大肠菌群 ≤10000个/L 声环境:项目南面临环城南路一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其他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标准限值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