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5-06-16 |
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中
32、含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土壤修复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
对照《江苏省工业与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关于修改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本项目属于其中的 第一类、鼓励类 二十
一、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中
32、含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土壤修复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
对照《南通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或淘汰类;
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或淘汰类.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2)规划相容性分析 建设项目位于如皋市长江镇永平闸南首(芦滩管理处所在地),根据场调报告显示,该地块未来用地性质主要由政府管控为林地. 项目用地不属于国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禁止、限制类项目 ,也不属于《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和《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中禁止、限制类项目. 1.1.4 三线一单 相容性分析 (1)与生态红线相符性分析 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建设项目距离最近生态红线―刀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二级管控区214米,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求;
对照《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及《南通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建设项目距离最近生态红线―刀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二级管控区214米,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本项目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及《南通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江苏省(如皋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见附图3,南通市(如皋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见附图4. (2)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析 根据2017年如皋市环境质量公报和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声环境质量状况均较好.土壤经修复后土壤中的镍、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总石油烃类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苯并(g,h,i)p满足《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811-2011)中的公园与绿地筛选值,苯、7,12-二甲基苯并(α)蒽、1,2-二氯乙烷满足基于健康风险评估的风险控制值;
地下水经修复后地下水中的石油烃类满足《荷兰土壤与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DIV)》地下水干预值.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 (3)与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分析 项目用水由当地的自来水部门供给,用电来自当地供电网,本项目的用水、用电不会对自来水厂和供电单位产生负担.本项目选址位于如皋市长江镇永平闸南首(芦滩管理处所在地),项目用地符合用地规划.因此本项目不会超出资源利用上线. (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对照 建设项目为【N7726】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范围内.项目建成后,土壤中的镍、苯、苯并(a)蒽、苯并(b)荧蒽、7,12-二甲基苯并(α)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苯并(g,h,i)p和 1,2-二氯乙烷及地下水中TPH(总石油烃)满足要求,具有环境正效益. 1.1.5与《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 对照《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及《如皋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请求明确通榆河以及保护区范围的函 》复函,如皋市境内焦港河全线、如海运河全线、如泰河介于如海运与焦港河之间的河段,及其沿岸两侧各1km区域为通榆河一级保护区.本项目距离焦港河12.92km、如泰运河35.57km、如海运河1780m,均在1km之外,不在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符合《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 1.1.6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发〔2017〕30号)的相符性 对照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发〔2017〕30号),本项目符合其要求. 1.1.7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如皋市沪江废油净化厂和福林燃料油经营部地块土壤修复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