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5-06-20 |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 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