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5-06-23 |
2005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提档,录取专业时以实际投档分数为准.在高考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享有政策的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七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男女比例不予限制. 第十八条 我校招生专业中,本科英语、国际合作办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工程、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只招英语考生,所有专科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限招英语、日语、俄语考生.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五章 附则第十九条 招生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此外, 由于工科专业尤其自动化控制、工业设计、应用化学、电力等专业对辨色力有较高要求,录取时从严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或见当年招生简章. 第二十一条 学校职工子女(考生父母中至少一方为我校在籍职工)凡达到一般本科、专科控制线者,在本批次调档时,由学校提出书面请示报告及考生明细,交省招办审批后予以录取.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
1、报名条件:凡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有关规定,无色盲、色弱,所学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参加我校术科加试或面试取得《加试合格证》者,吉林省参加美术类统一测试获得合格证者,均可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各专业.
2、报考办法:考生须先参加我校组织的术科加试(面试).术科加试(面试)合格者,由我校发给《加试合格证》,考生持《加试合格证》在当地招生办公室报名,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学校及专业代码详见本省招办印发的《招生专业目录》),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3、报考本科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无术科加试.报考我校其它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术科加试,术科加试内容:素描、色彩、速写,考生自备画具;
加试(面试)报名办法、时间及地点参见《东北电力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将依据各省招办提供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及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相同,以报考第一志愿优先录取、以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如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也相同,以素描成绩高者优先(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以身高优先). 第二十四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体育类专业录取按如下原则,具有体育文化综合成绩的省份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体育和文化课单独计算的省份以文化课60%,体育加试成绩40%作为综合成绩,按此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五条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相关规定见《东北电力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本章程下载
网址:http://job.nedu.edu.cn/zhaosheng/) 东北电力大学 2007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