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5-06-30 |
南通市环境保护局对项目进行了噪声和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核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位于江苏省洋口经济开发区.公司《年产12万吨聚丙烯酰胺、12万吨丙烯酰胺、36000吨黄原酸盐和5000吨MFZ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14年4月29日获得南通市环境保护局批复(通环管〔2014〕050号),其中一期工程第一批次6000吨/年黄原酸盐项目已于2015年3月建成,并于2017年3月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通行审批〔2017〕115号).一期工程第二批次年产12000吨/年黄原酸盐、5000吨/年MFZ项目废水和废气部分于2018年4月由企业自主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噪声和固废部分于2018年7月通过南通市行政审批局竣工环保验收(通行审批〔2018〕239号).一期工程第三批次18000吨/年黄原酸盐项目已于2018年3月建成,2018年4月30日开始进行试生产,2018年7月无锡市中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公司一期工程第三批次年产18000吨黄原酸盐项目进行验收监测.项目总投资9935万美元,其中环保投资1500万美元. 本次验收内容仅含验收项目的固废和噪声相关配套设施,其它内容由企业自主验收.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合理总平布局,对振动机、研磨机、反应釜、混合器、风机采取减振垫及厂房隔声降噪措施;
对搅拌机、真空泵、空压机、冷冻机组、污水处理机泵采取厂房隔声降噪措施.
(二)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落实情况 项目共产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黄酸盐(液)、废黄酸盐(固)、废包装袋、精馏残液、RTO清理物、实验室废物、废油等固体废物.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黄酸盐、RTO清理物和部分废包装袋等危险废物委托如东大恒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并于2018年1月9日与其签订了废物处理处置及工业服务合同;
精馏残液、实验室废物、废油和部分废包装袋等危险废物委托南通国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并于2018年7月24日与其签订了工业危险废物处理合同;
废包装袋、废黄酸盐、精馏残液等危险废物委托南通升达废料处理有限公司处置,并于2018年9月25日与其签订了工业危险废物处理合同.公司建立了固废管理规章制度和危废台帐.公司建有5个共约400平方米危废贮存仓库,危废仓库设置了危废警告标志,危废仓库已整改设置观察窗口,安装安全照明,地面已做防渗、防腐,危废仓库内部及周边设置有渗漏液收集沟、收集池及堵截泄漏的裙脚,危废仓库已安装气体导出口,收集气体经RTO炉焚烧处置后排放,现场检查时废气处理装置正在运行.
三、监测结果 公司提供的《验收监测报告》表明:
(一)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各厂界噪声昼、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
(二)固体废物:各类固废基本按照要求进行处理处置或贮存.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中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应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经研究,同意本次验收产品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项目其它环境保护设施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主动公开验收报告并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主体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项目正式投入运营后应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强化危险废物管理,及时依法妥善处置厂内危险固废,确保噪声和固废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如东县环境保护局负责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