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5-07-03 |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6年6月21日9时00分前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丹县分中心开标室,超过递交时间采购方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6月21 日9时00分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丹县分中心开标室.
九、联系人姓名及
电话: 采购人: 山丹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系人:祝萍 联系
电话:15025882520 招标代理公司:甘肃源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玉娇 联系
电话:18793657975 地? ?址:张掖市甘州区东环路176号(兴达种业公司四楼) 甘肃源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5月25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 采购人 名称:山丹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系人:祝萍
电话:15025882520 1.1.3 代理机构 名称:甘肃源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张掖市甘州区东环路176号(兴达种业公司四楼) 联系人:陈玉娇
电话:18793657975 1.1.4 项目名称 山丹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龙首东路、 南湖公园果蔬市场及国礼桥、隍庙步行街维修改造项目 1.1.5 建设地点 龙首东路、南湖公园果蔬市场及国礼桥、隍庙步行街 1.2.1 资金来源 筹资 1.2.2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固定合同价) 1.2.3 资金落实情况 项目资金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山丹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龙首东路、 南湖公园果蔬市场及国礼桥、隍庙步行街维修改造项目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至规定. 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叁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确认中标单位后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且投标单位具备施工本项目的能力. 信誉要求: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近三年无发生关于工程质量、安全、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其他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接招标文件3日内 1.10.3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接投标人提出问题1日内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工程量清单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接招标文件1日内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6 月21 日9 时00分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1日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1日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3.3.1 投标有效期 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递交说明: 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 (1)供应商应在2016年6月19 日下午17:00前交纳保证金,具体金额为: 一包:壹万元整(?10000.00元) 二包:陆仟元整(?5000.00元) 三包:伍仟元整(?5000.00元) (2)注意事项: ①供应商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递交保证金,且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报名时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名义递交,不得由投标供应商以外的其他机构或个人代替投标供应商递交,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