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 2015-07-06 |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永吉县岔路河镇(厂区中心坐标: 东经E125°58′36.96340″,北纬 N43°42′50.71006″).本项目占地面积 1500m2,罐区占地面积 170m2,充装车间占地面积 54m2, 生产规模为年储气 500m3,项目本次改扩建内容为新增 20m3 储罐一座(见报告表表1建设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主要是为了延长液化气周转周期, 节约运营成本,改扩建前后年储气量不发生变化.项目劳动定员为3人,年工作365天.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要求.项目用地性质为经营用地,符合吉林岔路河中新食品区区域规划.项目须全面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控制在环评文件核定的排污水平.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审查意见,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防止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按国家相关规范和规定进行项目建设,加强建设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禁止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吉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的要求执行,严禁采用国家限制和淘汰的技术、工艺、原料和设备
2、按照国务院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十条)和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各项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卸车和充装过程中的操作规范,确保非甲烷总烃等大气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4mg/m3)的要求,杜绝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3、坚持"节约用水、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原则.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掏和清运进行集中处理.禁止无组织排放或排入厂区内的渗井,避免造成地下水的污染.
4、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集中分类统一存放,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理.设置专用的石油液化气残液收集设施,所收集的石油液化气残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回收处理,禁止随意倾倒和私自处置,防止产生态环境污染.
5、合理布置生产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各类设备采取减振降噪处理,设备间及充装车间采用封闭作业,采用隔声等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的要求,厂界其他三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的要求,避免噪声扰民.
6、制定切实可行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风险管理及防范措施,加强对环境风险环节的管制,设置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可行的环境管理制度,制定环境风险防范预案,并到环保部门备案.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严格按照相关石油液化气储存和充装的安全设计技术规范进行操作,罐区设置围堰,防止事故发生时废水外流.严格落实《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JT3145-91),加强站内各类设施、设备的管理和运行.提高各工艺系统的密闭率,减少废气排放点.应定期检查设备接口,建立维护、维修、检查档案,并详细记录,防止燃气泄漏产生危险及环境污染.设置可燃气体自动报警系统,降低环境风险,避免发生污染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