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2015-07-07

8、建设周期 项目工程建设期为2年,即从2015年12月至2017年12月.

9、项目污水管网情况 本项目为兴发公寓式安置小区三期,根据现场勘查兴发公寓式安置小区一期、二期已经建设完成,住户已经入住,污水经夕照路进入常德大道,汇入柳叶湖污水处理厂,本项目污水经夕照路雨污管网,汇入常德大道,进入柳叶湖污水处理厂.

10、项目管理 项目建成后,常德市鼎城区朗泰住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将项目区住房交付拆迁安置住户,设置物业管理公司,对项目区统一管理.

11、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37391万元,资金筹措: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全部由项目建设单位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 8月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年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53号);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15年6月) (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1);

(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1993);

(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1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1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环境》(HJ19-2011);

(1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

(16)《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2006年3月);

(17)《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4年4月);

(18)常德市鼎城区朗泰住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和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环评协议书;

(19)常德市鼎城区朗泰住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20)常德市鼎城区朗泰住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编制的《兴发公寓式安置小区三期》申请报告.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主要环境问题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位于鼎城区灌溪镇兴发村,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现状区主要为空地、菜地等,项目区内及项目周围100m范围内无大型污染源,不存在原有污染源. 本项目为兴发公寓式安置小区三期建设项目,根据建设方提供资料和现场踏勘可知:兴发公寓式安置小区一期、二期位于本项目地块南侧,现已建设完成即将投入使用,为项目区域拆迁安置房.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项目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至柳叶湖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依托兴发公寓式安置小区一期、二期的废水处理设施. 表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理位置 常德市位于湖南北部,沅江下游和澧水中下游,介于东经110°29'

-112°18'

,北纬28°24'

-30°07'

;

北与湖北省恩施、宜昌、荆州三地区接壤,西与张家界市相邻,南、东与益阳地区毗连.全市含武陵区、鼎城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洞庭管理区、西湖管理区、柳叶湖旅游渡假区及津市市、汉寿、安乡、澧县、临澧、桃源、石门等,总面积18190km2. 灌溪镇位于区治西北8公里,离常德城区5公里.地处东经111°.63′00.22 ,北纬29°11′59′71.00 ,海拔48米,距市城区5公里,东界武陵区南坪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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