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5-07-08 |
6、货款结算方式:粮食入库后,竞卖方凭相关验收入库凭证,以1000吨为一批次,湖南粮食集团委托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结算(委托方遇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时支付,但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支付至总货款的80%.其余20%货款,须待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验收合格后并由湖南省粮油质量监测中心满仓鉴定检验该批粮食符合国家粮食质量、食品安全标准,确认无陈粮互混,竞卖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后,予以结清. 发票单位: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3000567650194W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1119号,
电话:0731-89780559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长沙开福支行 账号:20343010200100000102401
三、其它说明
1、本次粮食竞价交易的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方自行缴纳.
2、本次粮食竞价交易的起始价及成交价均指送到交货仓库的价格(含税含运费含包装费用). 重要申明
1、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按退货处理,费用由竞卖方承担.
2、本次采购采取定仓定点,并实行食品安全、质量指标保证金制度的方式实施,竞卖方一经竞得必须对该项业务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质量指标保证金在粮食入库后按20%货款比例直接从货款中扣留,验收合格后返还.
3、提倡散粮运输.如包装运输,编织袋包装按0.15公斤/条除皮,编织袋不退;
麻袋按0.9公斤/条除皮,麻袋退还.
4、其它费用:包装费、运输费由竞卖方承担. 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