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2015-07-13
粤建房〔2018〕84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执行 统一的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 质量保证书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强化售后服务管理,我厅组织制定了《广东省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广东省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示范文本(以下简称 两书 ).

现将 两书 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各地要认真落实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制度,采取 双随机一公开 的检查方式,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要求向购买人提供 两书 .

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和房地产行业组织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房地产开发企业统一使用 两书 的自觉性.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售楼地点醒目位置公示 两书 示范文本.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必须向购买人提供 两书 ,并对 两书 发放情况做好统计、归档、备案等工作.对不按规定要求提供 两书 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予以查处.

三、《广东省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广东省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由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印制,编号由 项目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年份+编号 组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编排.其中, 年份 按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的年份采用4位阿拉伯数字标注,数字后不用 年 ;

编号 由6位阿拉伯数字自小到大编排;

同一套住宅的 两书 编号一致且唯一.

四、新版 两书 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 附件:1.广东省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2.广东省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5月11日 附件1 编号: 广东省商品住宅 使用说明书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说明

一、为维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商品住宅售后服务管理,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原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和《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等规定,编制本说明书.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购买人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向购买人提供《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三、《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按套发放,一式二份,购买人、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等保修单位各持一份.《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

四、商品房购买人或房屋使用人应仔细阅读《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中的内容,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装饰、维修,正确使用各类设施、设备,确保建筑结构、设施的使用安全,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五、商品房购买人或房屋使用人自行添置或擅自改变、移动、改装、损毁房屋结构、设施等,造成房屋质量受损,给其他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六、本书要求的附图及相关内容应清晰、工整,填写内容涂改无效.

七、本《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的商品住宅,其他住宅和非住宅的商品房屋,可参照执行. 尊敬的业主: 感谢您惠购本商品房!为使您能充分了解您所居住的住宅结构类型、性能,正确使用各类配套设施,确保建筑结构、设施的使用安全,全面了解装修、装饰、维修等注意事项,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请您在使用本住宅及其配套设施之前,仔细阅读本说明书的有关内容,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装饰、装修、维修和使用,并妥善保存本说明书. 根据国家和本省的相关规定,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不承担保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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