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2015-07-23

十、公示

(一)基本情况公示 所有征收地块的被征收房屋均经三榜公示.一榜由社区在征收现场公示;

二榜由乡镇在辖区内公示;

三榜由县征收办在棚改网站上公示.三榜可同时公示,每榜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中公布举报电话,同时设立举报信箱. 公示的主要内容:

1、被征收房屋基本情况,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号(含其他权属证明)、房屋坐落、结构、建筑年代、面积及他处住房等情况;

2、被征收房屋土地权属性质和土地使用类型;

3、被征收人姓名(名称)、户籍、家庭人口及相互关系和计划生育情况;

4、其他需公示的内容.

(二)补偿结果公示 征收过程中,征收人应在征收现场和棚改网站公示以下信息,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中公布举报电话,同时设立举报信箱. 公示的主要内容:

1、被征收人签约时间、搬迁交房时间;

2、被征收房屋基本情况,包括房屋坐落、结构、建筑年代、面积、房屋所有权证号及相关权属证明,被征收人姓名、户籍、家庭人口情况,非住宅房公示土地权属性质和土地使用权类型等;

3、补偿安置情况,货币补偿金额及支付情况,自主购买商品房安置情况等;

4、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三)公示结果的运用 如发现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获得不正当补偿的,将依法追究被征收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十

一、作出补偿决定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县房屋征收部门依据该方案拟定征收补偿决定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十

二、法律责任

(一)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将责令改正,通报批评;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被征收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不得隐瞒事实、弄虚作假获得补偿;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十

三、其它

1、未尽事宜按照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执行.

2、本方案仅适用于无为县巢无路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

3、本方案由县房屋征收部门负责解释.? 无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无为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2016年7月22日 附件

(一)被征收房屋附属设施补偿标准 名称补偿金额 单位备注费用补偿固定电话或宽带

108 元/户 任一项 有线电视

120 元/户 (有开户证或缴费 收据) 燃气开户费

2200 元/户 货币补偿 燃气迁移费

100 元/户 产权调换 厨房设施砖砌锅灶

260 元/个 补偿费 抽油烟机

100 元/个 移装费 燃气灶

100 元/个 低柜和吊柜

550 元/米 不可移动 水池 水泥

80 元/个 不可移动 陶瓷

120 元/个 不可移动 不锈钢

180 元/个 不可移动 热水器太阳能

260 元/个 移装费 电能

100 元/个燃、煤气

100 元/个 不锈钢水塔

150 元/个空调窗式

250 元/台 移装费 分体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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