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5-07-25 |
2.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擅自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应关闭或关闭不到位的;
3.因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被暂扣证照,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没有接受质量安全监督擅自开工建设的;
建设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将项目交由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单位和个人承担的;
租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用铜管扣件和起重机械设备的;
5.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 三同时 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6.道路交通无证经营、非法载客和货运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品;
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和客运车辆违反凌晨2~5时违规运行的;
7.水上交通客渡船非法运输、超载、签单发航制度不落实的;
8.特种设备非法制造、安装、拆卸,以及特种设备未经检测检验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9.城市燃气无证经营、非法充装、非法储存,以及城市燃气管道非法建设的;
10.粉尘爆炸危险性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的.
(四)深入排查治理20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