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5-08-04 |
八、许可收费 本行政许可事项不收费.
九、办理流程
(一)申请 网络受理:登录http://dljz.mof.gov.cn/(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申请机构从代理记账机构入口进入(全国代理记账管理系统) 受理地址:XX县(市、区)财政局会计股或财政政务服务大厅 XX县(市、区)XX镇XX路(街)XX号 受理时间:XX县(市、区)财政局工作时间或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时间.
(二)受理 XX县(市、区)财政局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准予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对不在受理范围或者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三)审核 XX县(市、区)财政局受理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申请材料后,20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四)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XX县(市、区)财政局作出批准决定的,10日内向申请人发放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向社会公示. 送达方式:由申请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到XX县(市、区)财政局或政务服务大厅窗口领取.
十、许可服务
(一)咨询 窗口咨询:XX县(市、区)财政局会计股或政务服务大厅 XX县(市、区)XX镇XX路(街)XX号 电话咨询:XX县(市、区)财政局会计股 区号+电话号码 办公时间:XX县(市、区)财政局工作时间 进程查询:网络查询http://dljz.mof.gov.cn/(全国代理记账管理系统)
(二)监督投诉 1.投诉方式为电话、信函,投诉受理部门如下: XX县(市、区)财政局,联系
电话:区号+电话号码 通讯地址:XX县(市、区)XX镇XX路(街)XX号XX县(市、区)财政局 邮政编码:65XXXX 2.XX州(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
电话:区号+电话号码 通讯地址:XX州(市)XX县(市、区)XX镇XX路(街)XX号XX州(市)财政局会计科 邮政编码:65XXXX 3.云南省财政厅会计处 联系
电话:0871-63956049 通讯地址:昆明市华山南路130号 云南省财政厅会计处 邮政编码:650021
(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附件:1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审批办事流程 附件:2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空白)申领程序 附件:3 代理记账机构申请资格表 拟设立机构名称 组织 形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设立方式 出资总额或 者注册资本 负责人 项目 姓名是否为机构法定代表 是 否为机构合伙人 合伙人或者股东总数 机构负责人 业务负责人 合伙人或者股东以外的人员数量 专职从业人员数量 办公场所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传真全体 合伙 人或 者股 东申 请及 保证 我们申请设立 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并保证本申请表所填报内容及所附申请材料全部属实,在办理完工商登记手续后60日内办理完转入该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手续. 全体合伙人或者股东签名并盖章: 年月日注:设立方式一栏填 新设 或 合并新设 或 分立新设 . 附件:4 代理记账机构合伙人或者股东情况汇总表 代理记账机构名称: 合伙人或者股东姓名 会计师(助理)资格证书 是否完成当次的注册登记 专职人员是否办理完从原在单位转出手续 出资额 出资或者股权比例 证书编号 是评审还是考试取得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