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认为本行政许可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或自贡市环境保护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贡井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自贡市贡井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2月15日 制作机关:自贡市贡井区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黄波 地址:自贡市贡井区筱溪街贡兴路87号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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