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5-08-11 |
四、征收签约期限 私有房屋(包括私人拥有的住宅、营业用房和其他非住宅)签约率已达100%;
私人拥有的企业和单位拥有的住宅、营业用房和其他非住宅房屋的签约期限以征收部门自贡市大安区城乡住房保障管理局公布的签约期限为准.
五、征收房屋、附属物及安置房价值确定 征收房屋、附属物(含装饰装修)及自主购买安置房的价值,由被征收人选定的该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六、征收房屋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 征收房屋补偿方式:被征收房屋为住宅、营业用房或其他非住宅的,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自主购买房屋安置(产权调换). 居民自主购买房屋安置(以下简称自主购安)是指棚户区改造被征收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方式计算补偿费用后,自主在房地产市场购买商品房作为安置房的行为. 自主购安安置房价格以征收公告发布之日为评估时点,由被征收人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清水房标准评估确定. 自主购安安置房用途应与被征收房屋相同.被征收房屋为住宅的自主购安安置房只能是住宅,被征收房屋为营业用房的自主购安安置房只能是营业用房,被征收房屋为其他非住宅的自主购安安置房只能是其他非住宅.
(一)住宅货币补偿安置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偿费按照被征收住宅房屋评估单价乘以被征收住宅房屋合法产权建筑面积确定.
(二)住宅自主购安(产权调换) 1.自主购安安置住房范围 住宅自主购安安置房范围为自贡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商品住房. 2.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 (1)原住房计价面积核定 原住房计价面积根据被征收住房合法产权建筑面积核定,用于计算原住房价值补偿费用、签约面积补助费用、新购房屋奖励面积补贴费用等的面积.被征收人有以下情况的,按对应标准核定原房屋计价面积: ①被征收人他处无住房且符合市级相关部门最新公布的城镇住房保障条件或在房屋被征收时已连续领取6个月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低保户,被征收住房产权建筑面积小于50平方米的,以50平方米作为原住房计价面积. ②被征收人为他处无住房且丧失劳动能力(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达到4级及以上或劳动保障部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书》达到6级及以上的)的残疾人,被征收房屋产权建筑面积小于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的,以50平方米作为原住房计价面积;
被征收住房产权建筑面积大于50平方米小于60平方米的,以60平方米作为原住房计价面积. (2)原住房价值补偿 被征收住房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被征收住房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原住房补偿单价,按照原住房计价面积计算原住房价值补偿. 3.签约面积补助 被征收住房按照原住房计价面积给予签约面积补助费用.补助费用计算公式为: 签约面积补助费用=原住房计价面积*(自主购买安置住房单价-原住房补偿单价) 4.新购住房奖励面积补贴 被征收住房在被征收人承担建安成本和综合成本的基础上,给予新购房屋奖励面积补贴.其中:被征收人承担建安成本的新购房屋奖励面积为25平方米,建安成本按1200元/平方米的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