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5-08-20 |
4、开标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北区正大巷32号)四楼开标大厅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开标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招标机构相关信息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邮编:315020
电话:0574-87295348
87629230 传真:0574-87388460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严锋 章海波 夏伟立 陈琴 吕S 户名: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帐号:94090154800000191
八、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www.nbbidding.com)上进行发布.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
1、本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修改和补充,如有矛盾,均以本表为准.
2、本附表中 标志的为实质性条款,如有其中一项不符合即按无效投标处理. 条款号 类别 内容说明 2.1 采购人 宁波市文物保护管理所 2.2 招标人 宁波市文物保护管理所 2.3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4 采购项目名称 宁波庆安会馆报警雷达改造项目 投标基本原则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购买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
4、投标人具有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三级(或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6、若两家及以上投标人为同一单位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与同一单位具有隶属关系的,只允许一家参与投标,否则将都被取消投标资格;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 投标文件编制
12 投标 报价
1、报价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2、按要求的格式内容填写报价.
3、投标报价为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实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并达到相关标准所需要的全部费用.
13 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人民币98万元,超过预算的投标将被拒绝.
15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开标日起计算). 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
1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玖仟陆佰元($19600.00), 只接受从投标人公司账户汇出的银行汇票、电汇或有效期内支票(仅限于宁波地区银行开具). 递交时间:2015年8月7日16:00 时前汇入我公司账号(否则以无效标处理). 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帐号:94090154800000191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和付清招标服务费后原额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