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5-09-01 |
9 14.9 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专项附件 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
10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 (1)磋商小组将按照规定对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将按照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邀请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合格响应人至磋商现场进行磋商. (2)所有合格的响应人均可至磋商现场进行磋商并进行最后报价.未进行第最后报价或放弃最后报价的响应人以其第一次报价为准.磋商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人时以最后报价为准,最后报价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最后报价若高于第一次报价应以其第一次报价为准.
11 22.2 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 指定媒体 ):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fjzfcg.gov.cn.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12 23.1 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福州采购办.
13 24.1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4 25 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
1、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机构全称为采购人,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机构全称为集中采购机构,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机构全称为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2、其他: (1)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根据榕财建【2017】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向成交人收取59000元人民币.注:如招标文件中关于中标服务费与本项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项规定为准.)以下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591905045810601 (2)磋商文件中有要求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的,投标人可提供经审计的2016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予以代替. (3)报价说明:以经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或全部工程费用结算价为基数,按(X+1)%的费率计取投资收益.其中按1%的费率计取的投资收益作为购买主体对承接主体的奖励,在承接主体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建设且及时完成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后,由购买主体一次性支付给承接主体;
按X%(由供 应商竞争确定)的费率计取的投资收益,作为承接主体的项目管理费用,由承接主体包干使用.X%≤2%.[注:本项目为电子化投标,因电子后台无法填写X%,只能填写金额,因此各响应人在做后台报价时以预算价9亿元作为X%的填写换算依据.报价时各响应人电子后台报价=9亿元-9亿元*(2%- X%).响应人报价X%须与响应人纸质版响应文件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报价X%一致,若不一致,以电子后台填写金额计算各响应人的报价X%为准.(注:
1、计算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2、各响应人需在《报价一览表》 备注 栏中填写 X% 值.)] 若有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应在表2中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 表2 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 序号 编列内容
1 (1)磋商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之外的内容及其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 (2)将磋商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 增列内容 )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若增列内容与磋商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③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响应文件的,应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④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在磋商过程中以纸质方式签署确认并提交的澄清或说明、解决方案、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