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5-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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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 附表6 2015年总局本级保健食品监督抽检监测任务明细表 序号 专项名称 抽样类别 总批次 抽样单位 承检 单位 抽检项目 抽样量
1 元旦春节期间保健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工作 辅助降血糖类5批次、改善睡眠类5批次、通便类5批次、辅助降血压(血脂)类3批次
144 北京、吉林、上海、河南、湖南、海南、陕西、青海,每省(市)18批次,8个省份 待定 非法添加、胶囊壳中的铬 3个最小销售独立包装;
且总量大于60克或60毫升
2 端午期间保健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工作 减肥类、缓解体力疲劳类、增强免疫力类
118 山西、内蒙古、辽宁、安徽、福建、云南、西藏,每类6批次,每省(区)18批次(西藏10批次),7个省份 待定 非法添加、胶囊壳中的铬 3个最小销售独立包装;
且总量大于60克或60毫升
3 中秋期间保健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工作 辅助降血糖类5批次、减肥类5批次、改善睡眠类4批次、缓解体力疲劳类4批次
280 天津、河北、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甘肃、宁夏、新疆,每省(区、市)18批次,16个省份 待定 非法添加、胶囊壳中的铬 3个最小销售独立包装;
且总量大于60克或60毫升
4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专项监督抽检工作 /
35 / 待定 非法添加或功效成分、重金属(铅、砷、汞)或微生物、胶囊壳中的铬 固体剂型不少于6个完整独立包装且固体总量≥400g,液体剂型不少于6个完整独立包装且液体总量≥500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