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2015-09-15

1、供应商必须按合同包报价,对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及其数量报价时必须完整,不得对合同包进行拆包,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货物装卸、搬运就位、安装调试、服务、劳务、管理、维护、材料等,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若因成交人责任而导致的需方依据合同条款对成交人的扣款处罚除外).

3、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次采购的产品未经过财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报价.[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4、成交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成交人违约,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5、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的技术要求条款,提供同等或优于谈判文件所规定的技术规格和参数要求的货物.

6、供应商所投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的.

7、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报价代表参加谈判,接受谈判小组询问,并予以解答.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供应商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项号 条款号 编列内容11.1 项目名称:永泰县五期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采购人名称:永泰县公安局 项目内容:详见 采购货物(服务)一览表 及

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项目编号:YFCG(FZ)201711-1

2 资格标准:

1、凡购买了谈判文件并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或拥有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2、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供应商须知第3条 合格的供应商 规定条件. 2.1本次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工业部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供应商还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法人或拥有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提供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的法人或拥有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拥有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负责人及报价代表的完整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拥有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报价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拥有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负责人无需授权书);

(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释义: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税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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