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2015-09-25

2.用人单位已进行申报前公示的公示内容原始件. 以上材料均为一式一份.

四、申报时间 集中申请时间为5月15日-7月15日(系统申报时间截止到7月15日中午12:00).可登陆广州南沙政策兑现系统(https://www.nszcdx.com/)提出申请,系统预审通过,请于7月15日15:00前到南沙政务中心三楼60-62号窗递交纸质材料,逾期视同自动放弃.

五、补贴标准

(一)具有国内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的人员2万元/人;

(二)具有国内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硕士的人员4万元/人;

(三)具有国内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博士的人员6万元/人.

六、受理部门 广州南沙开发区政策兑现窗口(窗口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南沙区政务服务中心E栋3楼60-62号窗) 联系

电话:020-39053010;

邮箱:[email protected].

七、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

电话:020-39096653

八、受理时间 周一到周四: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时限 42个工作日(形式审查5个工作日;

实质审查24个工作日;

资金拨付13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

十、办理流程

(一)企业申报 申请人经单位内部公示,访问https://www.nszcdx.com/登录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政策兑现系统进行注册后,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按办事指南到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纸质资料.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形式审查,符合条件且提交的资料齐全,予以受理,并移交业务主管部门;

符合条件但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限期补正资料;

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二)部门审查及审定 区人社局会相关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按程序提请区人才奖励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后,形成奖励名单、奖励资金安排方案.

(三)公示与拨付奖励金 1.区人社局将审核通过的人才奖励名单在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通知公告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我局反映.我们将对反映人信息及其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确认不符合奖励发放条件的,将取消奖励资格. 3.公示无异议,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人才奖励,并按《广州南沙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管理办法》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人才奖励金额扣除个人所得税后一次性划入企业提供的人才个人账户. 附件1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汇总表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日期: 序号 姓名学历 出生日期 首次签订合同时间 合同期限 在我区参保日期 是否享受安家补贴、购房优惠、租住人才公寓 开户支行名称 开户行账号 备注 填表人:联系方式(必填): 附件2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 申请单位 基本信息 名称 地址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申请人 姓名 性别 国籍 出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学历学位 首次在我区 工作时间 在我区参保起始时间 劳动合同 签订期限 劳动合同 签订时间 南沙区内住所地址 (注明购房或租房) 户籍地址 个人联系电话 本人及其配偶是否享受本区区安家补贴、购房优惠或租住人才公寓 个人开户行 全称 银行卡号 符合哪种申请条件 应届毕业生( ) 新调入的在职人员( ) 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 ) 其他: 用人单位意见: 单位公章 年月日备注: 1.请在 申请人姓名 栏填写与开户时使用名称完全一致的姓名,外籍人才需同时填写英文和中文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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