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5-10-11 |
根据《关于招聘惠安县中小学编外合同教师的工作方案》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经惠安县教育局、惠安县委编办、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安县财政局研究,并报惠安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组织2016年惠安县编外合同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数 编外合同教师计划招聘240人,分别为小学200人、中学紧缺学科30人、职校专业教师1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要求等详见《惠安县2016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0日以后出生至1998年3月10日之间出生). 3.小学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职校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应持有相应教师任职资格证书(小学岗位应具备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特教学校岗位应具备特教或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中学岗位应具备中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职校专业教师可暂不要求资格证书). 4.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身体条件. 特别说明: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或现役军人,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聘用.
(二)其他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2、连续在我县学校任教5年及以上的,且现仍在我县任教的校聘教师,符合招聘条件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三、招聘办法 实行劳务派遣制度,由惠安县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编外合同教师招考、聘用、管理等. 1.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⑴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8月10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⑵报名地点:惠安县劳务派遣公司(惠安县螺城镇东升商住区15C惠安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 ⑶资格审查: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惠安县劳务派遣公司负责.报名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惠安县2016年招聘编外合同教师报名登记表》原件、相关的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县级及以上个人计生、综治证明;
如超过35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的报考者,还需提供连续任教及在岗工作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各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 ⑷报名注意事项: ①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②如因错过报考时间,或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全责. ③应聘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准予参加统一笔试. ④每位报考者应缴交80元报名费. 2.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形式. ⑴笔试的内容为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⑵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地点为准. 3.体检 体检标准按最新《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有2人及以上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4.聘用 经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统一在网上公示5天,经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实行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拟聘用中学、职校、小学任教的考生,对应其所报考的学科岗位,根据《惠安县2016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按分数优先原则,依次选择任教学校.每位拟聘考生仅选一次,任教学校选择确定后一律不得更改.聘用结果分别报教育局、人社局、编办、财政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