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5-10-17 |
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待遇及优惠政策 根据《永州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学历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工资待遇.引进人才工资待遇原则上按国家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具体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协商确定,两年内可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管理.
2、生活补贴.引进的人才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外,还享受县财政给予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正高级职称的急需紧缺人才每人每月4000元;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职称每人每月3000元, 双一流 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月2000元.发放期限为3年.
3、岗位聘用.对引进到我县工作的急需紧缺人才可特设岗位,首次聘用的,不受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保留其原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任职资格连续计算.符合条件的,不受工作时间长短的限制,可优先推荐申报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享受政府津贴专家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住房保障.对引进人才,由用人单位提供临时性住房,待引进人才购房或者离开我县后由用人单位收回.对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在我县县城购买首套商品房,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正高级职称的,由县财政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职称的,由县财政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 双一流 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由县财政给予4万元的购房补贴.
5、个税优惠.对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科研经费、发放的各类奖金,其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回.
6、公共保障.引进人才愿意来我县落户的,优先安排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引进人才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愿意来我县工作的,可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引进人才未成年子女转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就读的,根据本人意愿,可就近安排就读.
7、优化服务.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进行 一站式 服务,其人事关系转入、户口迁移、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建立健全引进人才市情研修、健康体检、疗养休假等制度. 特殊情况确需调离,但已享受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等人才优惠政策资金的,需将相关资金退还.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影响其招聘考试结果的,由本人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经本次公开引进聘用后放弃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公开引进、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考人员报考有最低服务年限限制的岗位,一经聘用后,在服务年限内不能调离本县,否则予以辞退.国家政策规定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除外.
4、对引进人才服务期未满调离我县的,期间享受的生活补贴、住房补贴等应当全额退回县财政. 本次引进政策由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
电话: 县委组织部 0746―2325640 县卫计委政工股 0746-2311493 县教育局人事股 0746-2323196 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0746-2492526 县人社局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股 0746-2330837 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