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5-10-19 |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采购项目:路灯;
二、采购数量及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三、招标要求:具有法人资格、工商税务登记等证件,注册资金需500万元及以上;
四、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08年12月16日下午5:00时止(节假日休息);
报名时带资格证明文件: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副本;
②代理人需法人代表授权书;
③生产许可证;
④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
⑤投标方经营业绩情况. 报名时以上资格证明可提供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的复印件,开标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格证明原件.
五、招标文件发售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08年12月16日下午5:00时止,资料费200元/品目,投标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每个品目15000元.投标保证金可以①以足额现金打包方式(须密封并加盖公章)于开标前10分钟交到我中心综合部;
也可②以转帐形式支付,但转帐单上必须写明所投标的的文号及品目(如KZC08询字200号品目二),同时必须保证该笔保证金在08年12月16日下午5时前进入我中心帐户(收款人全称: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帐号:36001174150052500463,开户行:南康市建行蓉城分理处);
六、公开招标报名、投标地点: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
七、开标日期:2008年12月17日下午2:30;
开标地点:市招标投标中心(市委党校对面);
八、本招标文件内容共由三大部分组成,即 投标方须知 和 合同要求 、 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规范 等三部分组成,招、投标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
九、联系
电话:0797-6611683 传真:0797-6617066 下载招标文件地址: http://www.gzzbtbzx.com 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 二八年十一月十日 第一部份 投标方须知
1、投标方的范围 (1)凡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并符合邀请函资格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2)投标方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2、投标委托 如投标方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3、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投标文件的组成 (1) 投标书 ,包括: 投标函;
投标货物名称、数量、价格表,(技术规范偏离表);
售后服务承诺书、合理化建议等(如对招标货物的品牌规格、材料、配套货物提出更为合理的替代方案等);
提供产品图片. (2) 资格证明文件 ,包括: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副本;
②代理人需法人代表授权书;
③生产许可证;
④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
⑤投标方经营业绩情况. 以上资格证明的复印件均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5、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2)投标方要按招标文件货物品牌、规格、数量、材料、价格表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同时加盖公章. (3)投标方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 (4)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